工委科室设置:
1、市直纪工委
负责领导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组织的纪律检查工作,监督检查党组织、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党员进行遵守党的纪律的教育;查处、审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的重要案件,按照授权决定或取消对党员的处分;受理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申诉及来信来访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2、办 公 室
负责工委综合协调和调查研究工作;承担文秘、档案、会务、安全、保密工作;负责人事工资、对外联络、行政后勤、车辆、财务管理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组 织 部
负责指导市直各级党组织坚持党的组织制度,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负责指导党员管理教育、党员发展和处理不合格党员的工作;负责各单位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及机关纪委书记的考核、任免建议和培训工作;制定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有关党员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的推选与报批工作;负责市直单位的统战工作;负责市直单位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和党费的收缴管理以及党内统计年报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4、宣传群工部
负责在市直单位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党员干部进行形势和任务教育;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市直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抓好市直机关文明机关的创建工作;了解和反映党员、职工思想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和建议;负责市直各单位科以下干部的理论骨干的培训和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负责通讯报道、党刊征订工作;领导市直单位的群团工作,负责市直单位团组织和妇女组织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组织职工开展文体活动;了解和掌握市直单位青年工作情况;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向市委推荐妇女人才;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