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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直机关工委“三结合”落实党员承诺积分管理制度

[日期:2018-07-19] 来源:转载自《商洛党建网》7月11日信息  作者: [字体: ]

     柞水县直机关工委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新《党章》要求,组织和动员基层党组织及广大党员认真落实党员承诺积分管理制度,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广大党员在工作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实现“三个柞水”贡献力量。

    一是与党员履职相结合。下发《关于开展“深化五比三评、激发追赶超越”活动推进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机关党员积分以季度进行。首先党员依据年初承诺事项及每季度工作完成情况,对自己工作进行自我评价;其次在党员大会上邀请部分服务对象对党员进行测评;最后党支部根据党员平时履行岗位职责、联系服务群众、助力扶贫攻坚等方面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将积分的平均得分做为党员的季度得分,由积分管理员填写到党员承诺积分卡,做为年终评优的依据。

     二是与评星定级相结合。年终,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结合党员承诺践诺、工作任务完成和参加党内组织生活情况,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格次进行民主评议,以平时积分总和为基数,加上奖励积分,再依据民主评议不同格次分别按100%、90%、85%、80%的比例折算年度最终积分。年度最终积分在95分以上为5星党员,90-95分为4星党员,80-89分为3星党员,70-79分为2星党员,60-69分为1星党员,60分以下为0星党员。

     三是与评优树模相结合。把年终积分作为评优树模的依据,凡推荐上报各类先进,都要参考党员年度积分情况,被评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党员取消各类评优树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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